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泰州市区经济适用房 泰和园二期开售

发布时间:2015-11-10 17:31 来源:泰州房产网
泰州市区最后一批经济适用房——“泰和园”二期即日起开始销售。

“泰和园”二期位于市区站前路南侧、兴泰公路东侧、新通扬运河北侧。除继续保留多个户型面积的多层住宅外,还首次引入了高层住宅。

在配套建设上,小区水、电、管道燃气到户,多层住宅有独立车库,高层住宅有公共停车位,小区配建汽车停车位626个,另设有社区用房、休闲广场、菜市场、幼儿园等公共配套设施,泰和游园也将规划建设。

小区交通也非常便利。有1路、5路、7路、29路、104路、116路、168路公交线路,毗邻泰州新东站、泰州火车站,紧靠站前商业广场,距离温泰、苏北批发市场、金鹰商业圈、茂业商业圈十五分钟路程。

“泰和园”二期经济适用房销售均价(不含层次差)为:多层3098元/平方米、小高层2780元/平方米、高层2676元/平方米,超过核定面积控制标准的部分,每平方米建筑面积销售价格增加10%,普通车库985元/平方米,阁楼1055元/平方米。

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3平方米以下,人均月收入2500元以下的市区城市中低收入家庭(含姜堰区)可申购“泰和园”二期经适房。如果是单身人士,男士须年满25周岁,女士23周岁。

在此次申购政策中,外来务工人员家庭也被纳入保障范围。符合申购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家庭,向申请人单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(社区)提出书面申请并领取《泰州市市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》、《申请保障性住房家庭经济状况登记表及声明书》。申请审批表应如实填写,经申请人单位和配偶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,提供申请所需资料报申请人单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初审。

此次“泰和园”二期开售,“租售并举”政策依然管用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0平方米以下,人均月收入1800元以下的城市低收入家庭,可申请“租售并举”,公房部分租金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2元。

“如果在购房时需要贷款,还可由政府出面作‘阳光担保’,确保困难群体顺利购房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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